yl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 录
1.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条例................................................................................1
2. 6776永利集团学生实验守则..................................................................................8
3. 6776永利集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10
4. 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18
5. 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评比暂行办法........................................................................21
6.6776永利集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4
7. 6776永利集团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管理条例....................................................................33
8. 6776永利集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36
9. 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40
10.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2
11.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44
12.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50
13.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54
14.6776永利集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6
15.yl6776永利集团材料力学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59
16.yl6776永利集团建材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61
17.yl6776永利集团土工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64
18.yl6776永利集团专业技能实训安全操作细则..................................................................67
1.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实习,教师进行科研和技术开发的场所。
第三条我校的实验室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保证学校实验教学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为教师进行科研和技术开发提供方便。对外承担委托实验,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我校实验室建设贯彻从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出发,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方针,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所有实验室均要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努力做好实验室的行政、经济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学院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合理安排实验室工作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七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注意实验内容的更新和实验方法的改进,注重教书育人。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科学创新的能力。把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实验教学的最终目标。
第八条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积极开展实验装置、实验教具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九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十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技术开发研究工作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建 设
第十二条建立实验室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学校整体建设规划;
(二)有利于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专管共用,体现“规模效益”,实验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教学实验室不宜重复建设;
(四)符合学科发展需要,有利于形成特色。
第十三条建立实验室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建立实验室的基本原则;
(二)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三)有符合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四)有足够数量和配套的仪器设备;
(五)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
(六)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配套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实验室的审批程序
(一)由学院提出建立实验室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填写申请报告;
(二)由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会议论证;
(三)在批准建立实验室的同时,由学校和有关的学院聘任实验室主任。
第十五条实验室的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批准。
第十六条我校的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纳入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其中:房舍、设施纳入学院基建修缮计划,仪器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纳入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需要与实际,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凡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的,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
第四章 体 制
第十八条我校实验室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十九条学校有一名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实验教学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管实验室的校长任主任,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相关学院(部)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为组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论证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方案及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二)论证全校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案;
(三)研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报损、报废进行论证,提供决策意见;
(五)评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是学校实验教学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教学软件建设和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
(二)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实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考试或考核、评估等实验教学文件的审定工作;
(三)调研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审批解决;
(四)负责实验教学软件建设;
(五)对实验教学过程进行管理,组织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选优,组织总结和交流实验教学经验;
(六)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参与制订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第二十二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实验室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三)组织并参与编制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审核新建和撤销实验室的报告,并报学校领导审批;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审批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和制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合理安排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四)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五)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六)调研教学实验室支撑条件(如房屋、人员、仪器设备、水电、环境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解决;
(七)组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的论证,购置及验收工作,定期检查和考核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八)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和实验室管理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上报工作,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九)组织总结和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负责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的组织工作。
(十)负责全校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学院有一名院长主管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学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提出修订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组织拟定本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改建、修建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的设备购置经费组织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和审核;
(三)根据学校分配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经费总额,组织好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论证,采购验收和使用保管工作,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四)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定期对实验室工作进行检查,注重实验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推荐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其中,学校直属实验室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五章 管 理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针对我校有关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辐射、病菌、毒性、激光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的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营养补贴标准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仪器和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6776永利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6776永利集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6776永利集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切实加强实验室工作的安全管理。建有实验室的学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逐步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尽可能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三十条逐步建立和完善我校实验室的评估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评估的文件和标准,制订我校实验室评估的具体细则,不定期的对我校的实验室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因素。
第三十一条定期召开全校实验室工作会议,总结实验室工作管理情况,进行实验室工作研究的论文交流,研究处理实验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管理。
第六章 人 员
第三十二条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实验室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学院对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参照在校学生数,根据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进行合理折算后确定,有条件的实验室可试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严格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享受保健待遇。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院长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改建、修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及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热爱实验室工作,刻苦钻研业务,遵守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努力掌握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实验水平;
(三)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
(四)认真做好每次实验的准备工作及辅助工作,避免出现差错,保证实验顺利完成;
(五)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实验的更新改进工作;
(六)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七)服从实验室主任的领导,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团结协作;
(八)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卫生和安全工作。
第三十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办法执行。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实绩,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将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本条例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2.6776永利集团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能正常、有序地进行,培养学生严谨、细致的科学作风,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上实验课前必须充分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
二、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指导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该生上实验课。
三、因故不能按时上实验课的学生,必须补做,否则该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计。具体补做时间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安排。
四、要讲文明、讲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不能吐痰,不能乱丢废纸,不准高声喧哗,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要服从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规定和步骤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六、注意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及设备仪器损坏事故。
七、在实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及有病害害、传染性强的物质时应严格操作,注意防护。如发生意外应立即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
八、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实验材料。
九、要爱护公物,对故障仪器不得自行拆卸进行修理,凡属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规定赔偿损失。未经许可,不得将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带出实验室。
十、实验结束后,要按要求整理好仪器设备、实验工具和实验材料等,要认真清理好实验室卫生,经指导老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要独立认真地完成实验报告。
十二、本规则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遵守本规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
十三、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设备与实验管理处。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3.6776永利集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一)树立明确的建设理念。应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的实验教学理念。坚持知识培养与能力培养并举,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并具体落实到实验教学改革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要建立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的实验室良性运行机制,依据学校和学科特点,优化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统筹管理,形成服务多学科、多课程的实验教学运行机制,推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
(三)构建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出发,加强对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项目与内容的改革,构建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相适应的实验课程体系;整合优化实验项目,重点建设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型性实验项目。
(四)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应具备较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环境。仪器设备配置具有先进性,数量合理,组合优化,使用效益高,能满足各类型实验教学要求。实验室用房、设施、环境、安全等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规范。
(五)打造理想的实验教学与管理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研究能力强、教学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实验教学与管理队伍,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注重优化结构、培养培训。制定规划,健全制度,鼓励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兼任理论课教学,形成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实验教学的良好氛围。
(六)创建高效的实验室管理模式。建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健全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政策、人事、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创新实验考核方法,大力推进学生在课余时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进行实验。建立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管理与运行
(一)示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的管理模式。学校将示范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和领导。在资金投入上实行政策倾斜,优先立项建设。
(二)示范中心所在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要为示范中心配备必要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组织精干高效的教学研究队伍。
(三)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制。示范中心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以保障示范中心完成教学及建设任务并接受学院和学校的检查。
(四)示范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五)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参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
四、考核与评估
(一)年度考核。在建设期内,学校每年组织专家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考核,对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管理有序、运行良好的示范中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学校将给以奖励并加大经费投入,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勒令整改,减少资助经费,直至撤换示范中心主任。
(二)评估验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般建设期为3年,如3年内因故未能完成建设目标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能超过5年。拟申请验收的示范中心要对本中心的改革、建设、管理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示范中心进行评估验收。
(三)验收和通过标准:验收标准参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分表》(附件2),通过标准校级示范中心为80分,省级示范中心为90分。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附件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分表
附件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一、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1实验教学 |
40% |
1教学理念与改革思路 |
10 |
2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 |
10 |
3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
10 |
4教学效果与教学成果 |
10 |
2实验队伍 |
20% |
5队伍建设 |
10 |
6队伍状况 |
10 |
3管理模式 |
20% |
7管理体制 |
5 |
8信息平台 |
5 |
9运行机制 |
10 |
4设备与环境 |
20% |
10仪器设备 |
10 |
11维护运行 |
5 |
12环境与安全 |
5 |
特色项目(10分)
实验教学中心在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中做出的独特的、富有成效的、有积极示范推广意义的成果。
二、评审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 |
实验教学 |
教学 理念 与 改革 思路 |
①学校教学指导思想明确,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重视实验教学,相关政策配套落实 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思路清晰、规划合理、方案具体,适用性强,效果良好 ③实验教学定位合理,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安排适当 |
教学 体系 与 教学 内容 |
①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涵盖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等 ②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与科研、工程和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融入科技创新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果,实验项目不断更新 ③实验教学大纲充分体现教学指导思想,教学安排适宜学生自主选择 ④实验教材不断改革创新,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自主训练 |
教学 方法 与 教学 手段 |
①重视实验技术研究,实验项目选择、实验方案设计有利于启迪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②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形成以自主式、合作式、研究式为主的学习方式 ③实验教学手段先进,引入现代技术,融合多种方式辅助实验教学 ④建立多元实验考核方法,统筹考核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激发学生实验兴趣,提高实验能力 |
教学效果 与 教学 成果 |
①教学覆盖面广,实验开出率高,教学效果好,学生实验兴趣浓厚,对实验教学评价总体优良 ②学生基本知识、实验基本技能宽厚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实验创新成果多,学生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竞赛奖等 ③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突出 ④实验教学成果丰富,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实验教学论文多,有获省部级以上奖的项目、课程、教材 ⑤有广泛的辐射作用 |
实验 队伍 |
队伍建设 |
①学校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规划合理 ②政策措施得力,能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 ③实验教学队伍培养培训制度健全落实,富有成效 |
队伍 状况 |
①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具有教授职称 ②实验教学中心队伍结构合理,符合中心实际,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形成动态平衡 ③实验教学队伍教学科研创新能力强,实验教学水平高,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应用实践,广泛参与国内外同行交流 ④实验教学队伍教风优良,治学严谨,勇于探索和创新 |
管理模式 |
管理体制 |
①实施校、院级管理,资源共享,使用效益高 ②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教育教学资源统筹调配 |
信息平台 |
①建立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 ②具有丰富的网络实验教学资源 ③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
运行机制 |
①实验教学开放运行,保障措施落实得力,中心运行良好 ②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以学生为本 ③实验教学评价办法科学合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和改革创新 ④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制度化 ⑤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 |
设备与 环境 |
仪器 设备 |
①品质精良,组合优化,配置合理,数量充足,满足现代实验教学要求 ②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高 ③改进、自制仪器设备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
维护 运行 |
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好 ②维护措施得力,设备完好 ③仪器设备维护经费足额到位 |
环境 与 安全 |
①实验室面积、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实现智能化 ②实验室设计、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 ③认真开展广泛的师生安全教育 |
附件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实验 教学 (40分) |
教学 理念 与改 革思 路 (10分) |
①教学指导思想明确,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重视实验教学(2分);相关制度落实(2分) 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思路清晰、规划合理、方案具体,使用性强(2分)效果良好(1分) ③实验教学定位合理,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安排适当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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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体系 与教 学内 容 (10分) |
①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涵盖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等(3分) ②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与科研、工程和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1分);融入科技创新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果(1分);实验项目不断更新(1分) ③实验教学大纲充分体现教学指导思想(1分);教学安排适宜学生自主选择(1分) ④实验教材不断改革创新(1分);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自主训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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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方法 与教 学手 段 (10分) |
①重视实验技术研究,实验项目选择、实验方案设计有利于启迪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2分) ②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1.5分);形成以自主式、化作式、研究式为主的学习方式(1.5分) ③实验教学手段先进(1分);引进现在技术,融合多种方式辅助实验教学(1分) ④建立多元实验考核方法(1分);统筹考核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1分);激发学生实验兴趣,提高实验能力(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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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效果 与教 学成 果 (10分) |
①教学覆盖面广,实验开出率高(1分);教学效果好,学生实验兴趣浓厚,对实验教学评价总体优良(1分) ②学生基本知识、实验基本技能宽厚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实验创新成果多,学生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竞赛奖等(2分) ③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突出(2分) ④实验教学成果丰富,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实验教学论文多(1分);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的项目、课程、教材(2分) ⑤有广泛的辐射作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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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队伍 (20分) |
队伍 建设 (10分) |
①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规划合理(3分) ②措施得力,能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4分) ③实验教学队伍培养培训制度健全落实,富有成效(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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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 状况 (10分) |
①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时间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1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分) ②实验教学中心队伍结构合理,符合中心实际(2分);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形成动态平衡(1分) ③实验教学队伍教学科研创新能力强,实验教学水平高(2分);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应用实践,广泛参与国内外同行交流(1分) ④实验教学队伍教风优良,治学严谨(1分);勇于探索和创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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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模式 (20分) |
管理 体制 (5分) |
①实施校、院级管理(1分);资源共享,使用效益高(2分) ②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1分);中心教育教学资源统筹调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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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平台 (5分) |
①建立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2分) ②具有丰富的网络实验教学资源(2分) ③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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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10分) |
①实验教学开放运行(3分);保障措施落实得力,中心运行良好(1分) ②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以学生为本(2分) ③实验教学评价办法科学合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和改革创新(3分) ④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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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环境 (20分) |
仪器 设备 (10分) |
①品质精良,组合优化,配置合理(3分);数量充足,满足现代实验教学要求(2分) ②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高(3分) ③改进、自制仪器设备有特色、教学效果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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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 运行 (5分) |
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好(3分) ②维护措施得力,设备完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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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与安全 (5分) |
①实验室面积、空间、布局科学合理(1分);实现智能化(1分) ②实验室设计、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1分);安全、环保沿河执行国家标准,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1分) ③认真开展广泛的师生安全教育(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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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10分) |
实验教学中心在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方面的改革与建设中作出的独特的、富有成效的、有积极示范推广意义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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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6776永利集团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体系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实验室(中心、操作训练室)面向各类学生的开放工作。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一)实验室(包括各类中心、操作训练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
(四)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和技能训练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
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
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科技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
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
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地理园、琴房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5.技能训练型开放实验
计算机房和专业技能训练室等向学生开放,不计成绩和学分,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五)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教务处协调组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各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作用。
(六)学校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开放实验基金主要开支教师指导费、学生辅助费、实验材料费、版面费(学生为第一作者)等。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开放实验基金。
(七)开放实验专项基金通过申请,按照实验室实际开展开放实验的内容、工作量和成果核定审批。基金所支持的开支项目,由各学院核定,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和发放。
(八)每学年由各学院实验室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本学年实验室开放方案,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开放方案进行审批。
(九)每学年结束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个学院的实验室开放成果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结题,并给予开放基金补助。
(十)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给予的奖励学分参照教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5.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评比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它直接影响教学科研质量。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不仅是高校办学实力的标志,而且是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抓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设立6776永利集团先进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奖项。
(二)实验室评比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对于评选出的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三)评比范围
先进实验室评比范围是全校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的各类实验室。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比范围是全校实验室主任及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
(四)评比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评比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
二、评比条件
(五)先进实验室评比条件
1.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齐全,且能模范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基础设施较完备,所有仪器设备使用良好,仪器设备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使用率高。
3.开出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效果反映良好;有完整的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资料。
4.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
5.财产能够做到账物相符。
6.贵重仪器设备的资料、附件、备件齐全,有操作规程、使用纪录,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7.实验室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如人员考核记录和工作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档案资料)。
8.实验室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
9.实验室环境整洁美观大方,无积灰、无纸屑、无垃圾等。
10.本学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六)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执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岗位制,符合科技人员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2.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教学内容,研制更新实验设备,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手段以及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设备维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七)评审工作由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八)各有关学院成立相应的评比领导小组。
四、评比办法
(九)先进实验室评比办法
1.各实验室均应按评比条件分析总结,写出年度总结材料报学院(部)、中心。
2.各学院评比领导小组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实际考核,评出本学院的先进实验室,并整理材料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查、整理评比材料,并上报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4.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出先进实验室。
5.先进实验室数额一般不超过全校实验室总数的20%。
(十)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1.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数额一般不超过全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总数的30%。实验室先进工作者分为优秀和表扬两级,其中优秀的名额占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总数的10%,表扬的名额占20%。
2.实验室工作人员先根据评比条件进行自评。
3.各实验室对本室工作人员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议,选出本实验室的先进工作者,并整理材料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4.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查、整理评比材料,并上报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出实验室先进工作者。
5.根据实验室主任的自评结果,再结合所在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本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实验室主任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一)对先进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应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 6776永利集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我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学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包括以下范围:
1.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仪器设备;
2.价值达到l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
3.属于教育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在完成本学科教学、科研任务同时,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措施,面向全校开放,为全校师生服务。
(四)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方式:由学校委托仪器设备所在二级单位代管,设备与实验室处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监管。
(五)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可靠性负责;学校仪器设备采购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及验收情况负责;申购单位必须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二、管制职责
(六)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2.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探索以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
3.组织申购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4.组织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
5.协助做好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七)二级单位主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审查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配置与更新方案;
3.负责落实大型仪器设备技术与管理人员的配备;
4.解决、调剂安放大型仪器设备用房及配套设施;
5.定期组织检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制定完善仪器设备使用手册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确保实验数据准确可靠。组织开发仪器设备新功能;
2.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拟定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计划,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完整、规范。
三、购置与验收
(九)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包括教学发展规划、科研规划、重点学科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等。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置后每年所需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1)申请单位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3)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
(4)上级主管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十)验收
1.大型仪器设备应实行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大型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新购仪器设备的负责人、管理和操作人员、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相关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仪器负责人主持验收工作。
2.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阅读技术资料、制定验收方案等。
3.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和记录外包装及设备表观状况(有无受潮、锈蚀、损伤等);
(2)按合同和装箱单,进行品种和数量(含技术资料)的清点验收;
(3)严格按合同或说明书对仪器的性能、技术指标逐项实测,并保证重复性和稳定性;
(4)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或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在索赔期前30天内,书面报告资产管理处,及时办理商检索赔手续;
(5)安装验收结束后,及时写出验收报告。详细记述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功能指标的符合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保修期限等,并附以通过验收的主要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
(6)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由仪器设备负责人把仪器设备的档案资料(申购仪器的审批件、合同、装箱单、验收单、备忘录等)交实验室归档;
(7)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应充分运行使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四、使用与管理
(十一)要求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
1.在掌握仪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的已有功能(包括分析测试、教学实验、培训等)、开发新功能,努力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2.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人员考核、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并及时作出相应的记录),并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
3.建立并认真作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
4.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建立、保管仪器的档案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合同、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等)。
(十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其他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并取得上机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机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由于违反该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发生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十三)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
1.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制定的维护保养规程,对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局部检查和调整、更换磨损的零部件;
3.仪器设备的检查要做到经常化,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仪器设备运转情况,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处理;
(2)检查与测定仪器设备的性能、精度;
(3)检查仪器设备的防腐、防尘、防爆等情况,每次维护和检查后,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在使用(维护)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十四)各二级单位应按照“依托学科,相对集中,专管共用,开放共享”的原则,配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最大限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十五)管好用好大型仪器设备是托管单位(仪器所在单位)和人员应尽的职责。为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必要时,学校有权另行托管。
(十六)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详细记录。对较大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通报情况。
(十七)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解体使用。确有必要时,须经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批。否则,将作为责任事故予以追究。
五、报损与报废
(十八)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履行下列程序:
1.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分管校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六、考核与奖惩
(十九)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终,使用单位应按照《6776永利集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自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核实。
(二十)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废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予以适当的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二十一)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6776永利集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分表
( )年度
仪器所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置日期:__________
仪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仪器编号:__________ 价(人民币万元):_____________
仪器负责人:____________ 考评日期:__________
序 号 |
项 目 |
分项目内容 |
数 量 |
满 分 |
评分标准考核办法 |
分项得分 |
分 项 小 计 |
分项 加权 得分 |
项目小计 |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
1 |
效 益 评 价 70% |
机时 利用 |
30% |
有效机时 |
|
100 |
(有效机时/定额机时)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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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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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额机时 |
|
|
人才 培养 |
20% |
获得独立操作 资格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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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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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 的人员数 |
|
3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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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教学演示 实验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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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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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 成果 |
25% |
国家、国际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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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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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部级奖 |
|
60分/项 |
|
|
校级奖 |
|
20分/项 |
|
|
核心刊物 |
|
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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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收入 |
20% |
校外服务收入 |
|
100 |
5分/千元 |
|
|
|
|
校内服务收入 |
|
|
|
功能利 用与功 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a |
|
100 |
(a/b) × 100% |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 20% 0分 |
|
|
|
|
原有功能数b |
|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
|
10分/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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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分项目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考核方法 |
分项 得分 |
分 项 小 计 |
分项加权得分 |
项目小计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2 |
管 理 评 价 20% |
论证 验收 |
10% |
可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
100 |
看报告,属实40分 |
|
|
|
|
验收报告是否完整 详实 |
看报告,完整60分 |
|
|
|
|
操作 规范 |
30% |
有仪器负责人 |
100 |
检查管理人员名单 |
|
|
|
有技术档案 |
检查技术档案 |
|
|
|
有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
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
|
|
|
档案 建立 |
30% |
有仪器使用、人员培训记录,有管理人员名单 |
100 |
检查使用记录、人员培训记录,查管理人员名单 |
|
|
|
维修 |
20% |
仪器设备的维修及时 |
100 |
检查仪器损坏维修的原始记录本 |
|
|
|
其它 |
10% |
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
100 |
检查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有关登记本 |
|
|
|
3 |
环 境 评 价 10% |
设施 环境 |
20% |
机房的通风、照明、 调节温度、调节湿度等 设施良好 |
100 |
按国家有关标准在仪器所在机房现场考察 |
|
|
|
|
安全 措施 |
30% |
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与措施;满足特殊技术安全要求 |
100 |
检查消防器材和四防措施;考察特殊技术要求的证件、 文件 |
|
|
|
环境 保护 |
20% |
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 |
100 |
实地考察,措施,符合实际,不造成公害 |
|
|
|
整洁 卫生 |
30% |
无杂物、桌面、仪器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无蛛网 |
100 |
现场实地考察 |
|
|
|
合 计 : |
附件2:
填表说明
一、范围
此年度考核记分表适用于6776永利集团03、04类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通用和专用仪器设备,或其它类但用于教学、教研方面的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规定
表中“小计”“总计”得分最高分不能超过100分,凡超过100分的均按100分填写,未达到100分的按实际计算分数填写。
合计=∑(项目小计×项目权重)
项目小计=∑分项加权得分
分项加权得分=∑(分项小计×分项目权重)
小计=∑分项得分
三、数据填写
(一)机时利用
1.定额机时=2小时×5天×40周=4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数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四、数据审核办法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三(一)1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 |
国家、国际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省、部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校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核心刊物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各说明书 |
本学年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学年新增加功能演示 |
7.6776永利集团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和投资效益,确保我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原则和范围
(一)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组织协调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管理工作。
(二)学校提倡资源共用、勤俭办学的原则,为了节约经费,减少资金外流,仪器设备的维修采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鼓励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仪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工作。
(三)凡需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维修的仪器设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设备使用记录完整;
2.故障是正常实验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途所致;
3.故障诊断报告完备;
4.设备账、物齐备。
二、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管理
(一)为了确保仪器设备维修的质量,提高维修水平,仪器设备维修的具体业务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按统一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不设专职维修人员,维修工作委托社会第三方有偿服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协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校外维修商,逐步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维修网络。
(二)为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一同致力于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力所能及的维修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应精心维护,定期进行检测、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测、检修记录。由于日常维护不善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应承担直接责任。凡因如下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应予赔偿。
1.未经实验室、行政办公领导批准,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要求进行操作,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检修、改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
2.对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性能、使用方法尚未掌握及未经批准就随意进行操作。擅自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行政办公中的仪器设备挪作私用而损坏,因管理人员严重失职,不负责任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3.凡属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资产管理处主管科室。或直接与供应商(厂家)联系,以便能及时办理退、赔、换、保修手续。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各单位、实验室应及时进行修复,确实无法自行修复时,应在6776永利集团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上网填报《6776永利集团设备报修表》,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科室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维修。
5.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科室对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换零配件的必要性、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
6.确因技术性能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该设备原价的50%)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根据《6776永利集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规定》向资产管理处申请报废,经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7.各单位需外送修理的仪器设备,未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私自送修,所需费用由本人或部门自行负责承担。
8.各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建立维修档案,将每次维修的原因、费用进行登记。
三、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费用结算报批程序
(一)故障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进行网上报修登记《6776永利集团设备报修表》(包含已由公司承包维护过程中发生硬件更换的),并同时打印出“6776永利集团设备报修表”,由学院、处、部(室)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给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指定的维修技术人员,并对设备进行检查,作出维修方案、维修费用预算。
(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相关部门对维修方案及维修费用审批认可后,由维修技术人员实施维修。
1.单项或总值维修费用在1千元以下的,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科室审核后进行维修。
2.单项或总值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科室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进行论证并询价(询价方式有:密封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维修。
3.单项或总值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立项审批并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维修厂家后再实施维修。
(三)大中型精密专业仪器设备维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查处理后,如无法解决原则上寄原生产厂家或专业公司维修(或请专业技术人员前来维修),维修费用采取与原生产厂家或专业公司谈判的方式解决。
(四)故障仪器设备经修复后,必须由使用单位(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名,并将“6776永利集团设备报修表”及“验收报告”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科室存档。
(五)维修费用结算
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费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设备维修经费中支付:
1.单项或总值维修费1万元以下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报帐。
2.单项或总值维修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到财务处报帐。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6776永利集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校的实验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适用于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四)各单位和部门要制订合理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计划,保证各项实验材料的采购工作按计划进行。
(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实验室负责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六)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责任制,对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购置、保管、领用、回收等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账卡记载及时、定期核对检查、保持账物相符。
(七)各单位应该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地管好、用好各类物品,反对铺张浪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二、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范围、分类
(八)本办法所称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为教学、科研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煤、炭及石油产品,木材,水泥,化工原料及试剂,建筑材料,共七大类。
低值品:指低值仪器、仪表、教具,低值工具和量具,低值文艺、体育用品,共三大类。
易耗品:指玻璃仪器及器皿,各种元件、器件、零配件,实验用动、植物,劳动保护用品,三类物资,共五大类。
每一个大类的明细范围详见《广东省高等学校材料、易耗品、低值品分类目录》。
三、计划及购置
(九)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购置经费,由学校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科研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经费,由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
(十)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经费管理,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生人数,学科及专业特点,实行学院(部)、 中心经费按定额核定包干使用的办法。
(十一)各实验室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包干使用经费由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院长负责审批,做到专款专用。科研、毕业论文和外协所需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由课题负责人、导师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
(十二)各使用单位依据年度计划,根据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自选采购。
(十三)凡一批次采购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含)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立项被审签。采购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委托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
(十四)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对贵重、稀缺、危险、有毒的物品,使用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四、物品的管理
(十五)加强对物品的质量管理,严防损坏、变质、丢失。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相符,便于收发和检查,对贵重、稀缺、危险、有毒的物品应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并且做到每季度进行查对。
(十六)物品的领发应根据实际需要,认真核算,尽量减少浪费。
(十七)使用单位一般不设库房,为了保证正常教学实验的需要,对常用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备用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八)必须加强精贵稀缺和民用性强的物品管理,不得随意借出校外或私人长期占有,如发现私人长期占用和私自借出校外损坏、遗失的物品,应由经借人承担全部责任,按物品原价值赔偿。
(十九)使用单位对在用物品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并在每学年末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二十)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对提运、使用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
(二十一)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应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并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二十二)领用贵重、稀缺、危险、有毒的物品,应履行登记填写领用卡,经实验室主任和系主管领导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退库,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五、账务处理
(二十三)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按一级分类目录设置一级分类分户帐,对各类物品的增减变化进行数量、金额的记录。
各使用单位应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的三级物品明细帐,进行有数量有金额的记录,每季度跟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复核对帐。
(二十四)使用单位的物品报减,应由使用单位每个季度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准帐(卡)后,填写“物品增减季报表”,经使用单位领导批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报减帐务处理。
(二十五)保管和记帐人员在移接和开始使用新帐时,交接必须严格。要由经手人和监交人签章,并注明交接日期。
(二十六)购入和调入的物品,由经手人分别做好入库手续后(如:在发票背后签上使用单位负责人、验收人、证明人)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取物品入库凭证,到财务处报帐。
六、附则
(二十七)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9. 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规定,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参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及《关于报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统计报表和数据》中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
凡属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教学实验室,其建设、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流通中的国家及主管部委、省、市政府有关法规、文件;学校管理制度、重要技术资料(含实验室发展情况与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均需分类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除校档案室已直接立卷管理项目外,各教学实验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档案。科研实验室按科研处的有关规定建档立卷,另行管理。
二、实验室工作立卷归档的内容
(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委、省教育厅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3.实验室建制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文件;
4.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6.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二)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
1.设备管理类
(1)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之设备);
(2)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台(套)价为10万元及其以上之设备)。
2.实验室基本情况类
(1)学校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4)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报表。
(三)实验室管理卷
1.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按单位与设备编号排序);
3.大型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其履历本、验收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室借用保管)。
(四)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实验题目(项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4.实验教学课、题目(项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
三、档案的查阅与管理办法
(一)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二)各实验室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
(三)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其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四)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别情况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
10.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场所。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应该共同努力,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方法,做到人人重视、人人有责。
一、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各二级学院或有关实验中心要有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安全卫生工作,各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安全卫生工作,做到每个房间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二、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实验现场。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三、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严禁走廊堆放杂物阻挡安全通道。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特别是有易燃易爆的实验室绝对禁止烟火,并要贴出防火禁火标示牌。因工作需要少量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五、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及液体,如乙炔、氢气、氧气、煤气、酒精、汽油、乙醚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要定期更新,以免影响使用。
七、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关掉电源。安装电源、电闸要到指定的电力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严格遵守安装规范,不得私自乱接(拉)电线。
八、严格执行危险品、毒品、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发放和保存的有关规定。随领随用,保证安全管理。
九、下课时要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及药品,打扫干净,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的纸屑等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消灭不安全隐患。
十、实验室内不允许堆放私人物品和无关物品,对旧的包装箱要及时清除,不要影响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十一、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抢救,尽力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化学、辐射、生物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先进评比。
第六条 各校区要协调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工作,包括加强对实验用房的安全性审批,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对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和申报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实验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病原微生物购置、使用、储存和处置的全程监管等。
第七条 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
第八条 各分管实验室的实验人员是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实验用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帐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学生导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落实实验室规章制度,配合实验室管理工作。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条 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本学科和所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面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参见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具体管理办法参见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涉辐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1次/年)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1次/季)。具体管理办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 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排污处理装置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定时送往相应的收集点,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实行上岗证制度。
(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十六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四)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实验室处提出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现场审核后方可使用。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 安全设施管理
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八条 实验室卫生管理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九条 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第二十条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
学校、学院、研究所(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积极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交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2.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试验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三)凡购买、储存、生产、使用、运输和销毁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实验室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管理机构
(一)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实验室领导统一领导,并落实一名以上具体的管理人员。
(二)学校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主管部门。
(三)各级领导的职责
1.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经常向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3.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由于化学危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时,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迅速查清事实,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四)由各单位任命的化学危险品的领用人和保管人,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要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人要相对稳定,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不得任意调换。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一)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二)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
(四)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五)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六)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把锁的制度。
(七)对于剧毒化学试剂、药品,严格遵守出入库管理制度,审批手续必须完备才能予以发放。各单位各实验室的使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地计算用量后领取,严禁存放在实验室。
(八)在假、节日期间,不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应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封存管理并特别注意存放环境的检查,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压缩气体(剧毒、易燃、易爆、腐蚀、助燃)钢瓶管理:
1.要存放在安全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
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化学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5.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十)储存化学危险品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结束工作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设施以及通讯、报警等必要装置。
(十一)化学危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保卫处。
四、化学危险品的申购与报废
(一)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的实际用量提出申购化学危险品计划,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详细拟定品种、数量、用途并填写“实验室化学药品申购单”,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同意,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按计划采购。临时计划也同样办理。
(二)特殊需要须采购剧毒品、爆炸物品,由使用者提出申购计划,填写“实验室化学药品申购单”,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同意,送主管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采购,院系指定管理人统一领用。购买剧毒品、爆炸物品的人员还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危险物品购运证》才能采购。
(三)采购进来的化学危险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要立即办理验收手续交实验室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发生事故。
(四)特殊需要使用剧毒品、爆炸品,使用人应详细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说明,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管理人处登记领用。
(五)使用化学危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实验室领导批准,采取严密措施,并得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销毁处理由于存放过久失效变质、必须报废的化学危险品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废渣、废液(如用EB染色的凝胶,EB区内使用过的手套、纸等废弃物,银染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必须认真填写化学危险品报废处理申请表,经实验室领导批准,采取严密措施,并征得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妥善处理。
五、化学危险品的运输与装卸
(一)装运时应轻装轻卸,堆置稳妥,防止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他措施后,方可启运。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时混合装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夏季气温在30℃以上时,从上午10点钟到下午4点钟,一律停止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及氢气、液氯、乙炔等气瓶。
(五)不得携带化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
(六)按规定,提取剧毒品、爆炸品须二人或二人以上提货。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说明、修订完善、监督执行等由各院实验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
13.6776永利集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实验室意外安全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粤教思〔2009〕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由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并将具体人员名单及其分工情况、联系电话提交到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校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实验室应根据本预案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写出更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悬挂于实验室相关明显位置上,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
第四条实验室及实验楼通道应配备有应急灯及安全疏散标志,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疏散人员。电源总开关应有明显的标志,并确保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能了解具体安装地点,以便发生有关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第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有关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并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报警,同时组织紧急救援工作。如果事态严重,有必要疏散现场人员的,应及时疏散现场人员至安全地点;造成人员伤害的,应迅速抢救伤员。事态稳定后,应及时保护现场。
第六条 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校保卫处报告。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展。
第七条 对于药品中毒或药品伤害事件,有关人员应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针对药品伤害的处置方法预案,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并将受害人员及时送至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必要时,应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并保护现场。
第八条 对于毒气泄露事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切断电源,防止泄露气体中有可燃性气体而发生火灾事故。有条件的,应利用个体防护装备(防化服、防毒面具等)将泄露源封闭,然后立即向学院安全负责人、保卫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事态较严重的,或泄露源不能有效控制的,应迅速报告有关部门或报警,同时将现场附近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
第九条 对于爆炸性突发事件,应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造成人员伤害的,应迅速抢救伤员。
第十条 对于用电安全事故,应迅速切断电源,如造成人员伤害的,应迅速抢救伤员,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如伤员因触电而发生窒息,专业抢救人员又尚未到达时,应及时对伤员进行人工呼吸,复苏后及时将伤员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第十一条 对于需要保护现场的安全事故现场,在事实尚未弄清楚之前,事故现场由校保卫处负责保护,发生事故的单位应予配合,直至解除保护状态。事故现场保护状态的解除,由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二条 对于轻微的安全事故,无需报送公安机关侦查的,由校保卫处负责调查,并向梅州市相关部门报告;对于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校保卫处负责向梅州市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对于安全事故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人。发言人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14.6776永利集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管理机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校领导、保卫处、院系负责安全领导、工会、卫生所、实验室主任以及使用辐射源的实验教师组成。
(二)应急电话 2186110
二、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3.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4.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主管安全的副院长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二)主管安全的副院长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三)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五)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保卫处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负责善后处理和正常教学工作的恢复。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15.yl6776永利集团材料力学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
1、要服从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规定和步骤进行实验,严禁违章操作。
2、实验结束后,要按要求整理好仪器设备、实验工具和实验材料。
3、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寒暑假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4、实验教师和学生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熟悉安全通道。
5、认真执行学校实验室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安全操作细则
1、检查机器:检查试件夹头形式和尺寸是否与试件相配合;各保险开关是否有效;自动绘图器是否正常;进油阀与回油阀是否关紧。
2、选择度盘:根据试件的大小估计所需的最大载荷,选择适当的测力度盘。配置相应的摆锤,调节好回油缓冲器。
3、指针调零:打开电源,开动油泵电动机,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关闭回油阀,拧开进油阀,缓慢进油。当活动平台上升少许(约10mm)后,便关闭进油阀。移动平衡铊使摆杆保持垂直,然后调整指针指零。
4、安装试件:做压缩试验时必须保持试件中心受力,将试件放在下夹板的中心位置。安装拉伸试件时,须开动下夹头的升降电动机,调整下夹头位置,夹头应夹住试件全部头部。(备注:试件夹紧后,不得再开动下夹头升降电机,否则要烧坏电机。)
5、进行试验:启动油泵电动机,操纵进油阀。注视测力度盘,慢速加载。操纵机器必须专人负责,坚守岗位,如发生机器声音异常,立即停机。
6、还原工作:试验完毕,关闭进油阀,打开液压夹具,取下试件。拧开回油阀,缓慢回油,将活动平台回到初始位置,将一切机构复原,停机。
二、多功能组合实验台安全操作细则
1、打开数字测力仪电源并进行调零,根据实验需要,安装试件或更换拉压接头,转动旋转臂到各个实验的相应位置。
2、检查试件、支座、拉压接头的相应位置是否对中、对准,是否符合要求,若达到要求,拧紧固定。
3、缓慢转动加载手轮,便可对试件施加拉力或压力(顺时针转动施加压力,逆时针转动施加拉力)。力的大小由数字测力仪显示,单位为“N”,数字前显示“-”号表示压力,无“-”号表示拉力。荷载大小根据各实验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16.yl6776永利集团建材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场所。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应该共同努力,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方法,做到人人重视、人人有责。
1、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实验现场。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2、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严禁走廊堆放杂物阻挡安全通道。
3、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要定期更新,以免影响使用。
4、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关掉电源。安装电源、电闸要到指定的电力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严格遵守安装规范,不得私自乱接(拉)电线。
5、下课时要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及药品,打扫干净,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的纸屑等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消灭不安全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抢救,尽力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一、微机控制全自动压力试验机安全操作细则
1、开动前应先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靠,各运转部分及滑动面有无障碍物,限位装置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2 、工作前先作空行程试运转10分钟,检查各按钮、开关、阀门、限位装置等是否灵活可靠,确认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工作部件运动灵活后,方可开始工作。
3 、严禁油缸超行程使用。
4、油缸活塞发现抖动或油泵发生尖锐声响必须停机检查。
5、工作中若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时应停机检查。
6 、工作时被压工件要放在工作台面中间与主轴同心,并垫放平稳。
7 工作完毕时应先关闭工作油泵,再关闭控制油泵,切断电源,擦净设备,作好记录。
二、水泥电动抗折试验机安全操作细则
1、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检查自动停车开关是否灵敏,否则应处置正常。
2、调好零点(调整配重铊,使游铊在“0”位上,主重杆处于水平)。
3、检查抗折夹具三圆柱处于自由转动状态后,将试体侧放抗折夹具内,并调整夹具使杠杆在试体折断时接近水平状态。
4、按动启动按钮,游铊移动加载至试体折断,仪器自动切断电源停转,记下此时数值。
5、按下游铊上的按钮回到“0”位。
6、试验完毕,使游铊恢复到“0”位,清扫干净场地
三、水泥净浆搅拌机安全操作细则
1、接通电源。
2、检查仪器各部分是否工作良好。
3、将搅拌锅和搅拌叶片用湿布擦净,将称好的水泥试样倒入搅拌锅内。
4、将锅放到拌和机锅座上,升到搅拌位置,并开动机器,同时徐徐加入水拌和,慢速搅拌120秒,停拌15秒,接着快速搅拌120秒后停机。
5、工作完成,关闭电源并将机器擦拭干净。
四、沥青延度仪安全操作细则
1、延度仪试验前应仔细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运转正常,特别是齿条的齿面上有无碎东西,试件装前务必开空车运转一下,无异常后,即可开机试验。
2、将隔离剂拌合均,涂于玻璃板上和试模的内侧。
3、将沥青试样放在砂浴上加热融化、脱水、并充分搅拌置起泡完全排除在筛,将试样注入试模,进行试验过程。
4、试验拉断时,记录指针所指标尺上的读数,即为试样延度值。
5、试验完毕关掉电源。
17.yl6776永利集团土工实验分室安全操作细则
一.土样制备与加工安全操作细则
1、制样
①当学生自制样品时,应提高将土料过筛、剔除一些粗大颗粒,将2.0KG左右的土料过筛,土料集中于盆中,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加入适量额蒸馏水至可塑状态,搅拌均匀,用塑料布或湿润毛巾覆盖,静置一夜,让其充分湿润。
②制样时,应在击实筒中分层击实,每层击实数控制在26锤左右,击实后的分层顶面必须拉毛,以避免样品中出现分层现象。击实完后,应及时将样品在取样器中取出备用。
③分层填料时要将击实锤取出,平放在工作台上,防止其倾倒伤人。
2、样品加工
①用环刀切取样品时,应将环刀刃口朝下,均匀地压入或轻击打入,直到样品露出环刀上口。
②切断样品时,应用钢丝锯或切土刀,轻轻地从样品周边向中心切入,严禁强力掰断,以免损伤样品。
③样品整平时,应将切土刀平口朝下、斜放在环道口上,轻轻地由中心向外侧拉动切割土样,边切割边顺势旋转土样,直到将该土样面刀口以上的土体全部切除,然后将切土刀陡倾放置在环刀上口,从一侧轻轻地刮毛到另一侧即可,切忌反复来回刮荡,以免破坏土样的表面结构,封闭土中微小孔隙。
④特别要注意的是,削土时切忌猛力切割以免损伤土样或切土刀冲出土样砍伤操作者的手指。
二. 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操作细则
1、烘箱
使用烘箱时,一定要设置好烘箱温度,烘箱内严禁带入纸片等易燃物质,当土样中的植物碎片含量较高时,要及时观察其烘烤情况,及时调整温度,以防其燃烧起火。
2、光电式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①测定土样的液塑限时,要特别保护好圆锥仪的锥尖,圆锥仪表面应光滑,锥尖要保持完整。
②为保证测试成果的准确性,勿使锥尖碰硬物,使用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锥尖磨损情况的检查,其方法是用一块规,将圆锥仪放入快规孔中,用手指轻轻抚摩,当感觉不到锥尖时,要更换锥体。
③不用时,要将其锥尖抹上凡士林,再平整地放在仪器盒里。
④使用过程中,应把圆锥仪放在一个空土样杯子里,以防突然停电或操作失误时,锥头下落撞击试样台而损坏锥尖,当试验土样开始测试时,再取出圆锥仪吸住到仪器上开始测试。
⑤旋转升降台时,要轻轻地旋转,不能猛力旋转而损坏显示系统。
3、电动击实仪
①电动击实仪为一自动锤击设备,锤击前,一定要通过预置数按钮设置好锤击数;同时也要开箱检查导向杆,其容易被链条和齿轮卡住。
②往击实筒里填土料时,一定要将其击锤轻放在托板上,防止其突然下落而砸伤人。
4、直接剪切仪
①试验采用应变式直接剪切仪,试验前一定要检查一下各部位的完整情况和接触情况,特别是剪切盒能轻松平稳滑动,测力环两端一定要是球面接触,传力杠杆上的刀口要完好无损且活动自如。
②装样品时,要将环刀刃口向上,平稳地将样品挤入剪切盒内,并及时将环刀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其摔落地上而变形。
③剪切试验时,要调整好加载杠杆的水平状态并切记拔掉剪切盒上的插销,以免损坏仪器,剪切速度要均匀,用力要轻,并随时观察测力环内百分表指针的变化情况,判断土样是否被剪断。
④加载时,要将砝码的缺口错开,防止砝码滑落,卸载时需要双手操作,一手扶住砝码,一手取下挂钩并平稳地放置在仪器架里面,防止其倾倒伤人。
5、固结压缩仪
①试验时主要测定土体在侧限条件的压缩性能,故装样时一定要将环刀刃口朝下和土样一同装入仪器中、再施加施加1kPa的预压压力,使试样与仪器上下各部分之间接触良好,然后调整量表,使指针读数为零。
②加载时,应根据土样的软硬情况和仪器台面是上的加载对应表来确定加载顺序依次添加砝码。
③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调整加压杠杆水平状态,并有专人看护及时测记稳定读数、及时加载,严禁乱调乱动仪器,以免影响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④试验结束后,迅速拆除仪器部件,取出带环刀的试样。清洁试验仪器。
6、三轴压缩仪器、全自动固结仪、渗透仪和岩石切割机、岩石磨片机等
主要用作开放性试验和科研创新型试验,应在指导老师的专门指导下进行,切勿乱动。
18.yl6776永利集团专业技能实训安全操作细则
一 、钢筋工程实训
1.切断机固定和活动刀之间水平间隙控制在0.5-1mm之间,断料时活动刀
向后退,才可送料入刀口。严禁切烧红的钢筋及超过刀刃硬度的材料。使用前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才能使用;
2.弯曲机使用前全面检查一次,并空载运转,运转过程不能加油或抹车床。屈曲的钢筋不准用弯曲机调节直。弯曲钢筋时按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进行操作;
3.绑扎基础钢筋实训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
4.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二、模板工程实训
1.实训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必须先培训上岗,必须戴安全帽,工作卡,严禁穿拖鞋、带钉易滑鞋、严禁吸烟,严禁上下抛掷;
3.门式架搭设要平稳,调脚要有垫块,间距要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不得随意攀爬门式架;
4.电锯、电钻要专人使用;
5.梁底搭设时要有可靠操作平台,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6.上层和下层支柱在同一垂直线上,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7.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平撑和垂直剪刀撑;
8.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加设剪刀撑;
9.拆除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0.拆除的模板、柱杆、支撑要及时运走,妥善堆放;
11.拆除板、梁、柱墙模板,在4m以上的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12.模板拆除时要安装安全平网,并应设置警示牌;
三、砼工程实训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用劲不得踏在料斗上,料升起时斗的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砂石时,必须将两条斗链扣牢;
2.在搅拌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将工具伸入滚筒内;
3.浇灌框架梁柱砼,要注意观察模板、顶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不准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4.在浇灌结构边沿的柱、梁砼时,外部应有平桥或安全网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使用振动棒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用装有漏电保护开关的制箱,制箱应架空放
置;
5.振动器停止使用,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电动机应切断电源,不得用电缆线拖拉扯动电电动机;
6.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和车压人踏;
7.严禁用振动棒撬钢筋和模板,操作时勿将振动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环;
8.用绳拉平板振动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在手把上。
9.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
10.振动器必须安装有漏电开关,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应系安全带。
四、砌砖、抹灰工程实训
1.实训用小车运送红砖、砂浆时应注意稳定,进入吊笼应停放平稳,禁止整车材料倾卸;
2.砌砖抹灰使用工具应放置稳妥,斩砖时应面向墙内斩砖,严禁随意向下仍砖头杂物等;
3.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干净;
4.严禁在墙顶上站立划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砍砖时应面向内打,以免碎砖落下伤人;
6.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好架设工具。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7.从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五、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实训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安装拆除实训时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3.按规定处理好基层,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200mm;
4.剪刀撑控制在45-60°的范围之内,按规定连接;
5.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6.平桥满铺,不得留空头板,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固定;
7.外架拆除前,工长要向拆架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接受人签字;
8.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设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9.架子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型卡、活动杆子及材料。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10.拆除工艺流程:拆除—护栏—脚手板—小横杆—大横杆—剪刀撑—立杆—拉杆传递至地面—清除扣件—按规格堆码;
11.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大横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才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
12.拆架实训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13.拆架时有管线阻碍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14.拆架时螺丝扣件必须从钢管上拆除,不准螺丝扣在被拆下的钢管上;
15.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扳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16.严禁实训在夜间进行架子搭拆工作。
六、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电工实训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4.熟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内容及意图。
七、灰浆搅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实训必须按照配合比要求下料,严格控制水灰比;
2.开机前必须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机器未停稳禁止进行装料卸料及排除故障的作业。排除设备故障须断电源;每天完工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断开电源,电箱加锁后才能下班;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出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4.开机前,应先检查搅拌筒内有无故障杂物,如发现搅拌筒内有凝固砂、碎石杂物,应立即排除,方可开机;开机时应进行空机运转5~10分钟,无其它杂物在筒同,方可倒进筒内搅拌;在开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用铁枝,铁揪,锄头等任何物件伸入搅拌筒内拨弄.
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控制开关打开,并将搅拌筒内的砂浆用清水洗干净;
6.严禁超荷载使用,不得把碎石倒入搅拌筒内搅拌;
7.如果机械的负荷超重,应在四十八小时以内补加一次润滑油;
8.工作结束后,应用清水洗干净砂浆,并打开电制开关,以及加锁.
八、搅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实训必须按照配合比下料,严格控制水灰比;
2.开机前必须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运转。排除设备故障须切断电源;机器未停稳禁止进行装料卸料及排除故障的作业。排除设备故障须断电源;每天完工后,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销锁住。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应将料斗降落至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4.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模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荷载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